为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,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优化农村人居环境,改善村容村貌,提高农民生活质量,经镇党委、政府研究决定,在全镇范围开展以“洁美家园”为主题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。现提出如下意见: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按照“生产发展、生活宽裕、乡风文明、村容整洁、管理民主”的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,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、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,以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为突破口,集中整治乱堆乱放、乱倒乱排等问题,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,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,优化农村人居环境,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。
二、目标任务
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主要包括:改善村容村貌、清理垃圾和改水改厕。这三项工作要互相结合、分步推进,并建立长效机制,彻底改变我镇农村环境卫生状况。当前要以清理垃圾为重点,兼顾其它两项内容,打一场垃圾歼灭战,使我镇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观。
1、改善村容村貌。按照新农村建设“三清”(清垃圾、清污水、清乱搭乱建)“五改”(改路、改水、改厕、改圈、改厨)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要求,拆除村庄废弃圈舍、房舍,填平积水坑凹,清理村内垃圾污水,消除“房屋乱搭、污水乱泼、垃圾乱倒、柴草乱堆、畜禽乱跑”的现象,有效解决“脏、乱、差”等突出问题。要以粉刷墙壁为切入点,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沙坡、梨元、老城、后地、大王、五帝、贺村等重点村,主巷道要全部粉刷涂白;西路井、北路井等沿国道、县道的村,可视范围内至少要粉刷涂白100米;其他各村沿路建筑物也要全部粉刷涂白。
2、清理垃圾。各村要组织力量对所有村头地角、河边沟渠、房前屋后、公共场所等存量垃圾,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全面清理。特别是对村庄结合部、景区、镇区周围以及国、县道旁边的垃圾更要作为重点清理。有条件的统一收集堆放、掩埋;没有条件的由村负责,统一收集、转运到镇指定场所。在此基础上,逐步建立“户集、村收、镇处理”的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运、统一处理机制。各村要对照时间任务要求,于4月底前完成各项整治任务,做到“三有两无”。“三有”即:一有工作网络。村、镇环卫管理机构全部建立,以村为单位的专业保洁队伍网络全部建立;二有环卫设施。镇建成垃圾处理中心,各村建有足够数量的垃圾收集点,垃圾清运、清扫器具齐备;三有保障机制。建立环卫投入机制和管理制度,明确保洁员的工作责任,严格奖罚措施,确保保洁时间、内容、标准、质量四到位。“两无”即:一无暴露垃圾;二无乱堆乱放。今年,争取农村垃圾处理率达到60%以上;2010年,争取农村垃圾处理率达到90%以上,基本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。
3、改水改厕。继续实施“安全饮水工程”,不断提高改善饮用水人口数量,今年争取解决1000口人以上的安全饮水问题。大力实施“沼气富民工程”,加快农户卫生厕所建设,农村居住区要全面清除露天便池、粪坑,能改为沼气池的要全部改为沼气式化粪池,暂时不能建沼气池的厕所也要全部加盖,已建成的卫生厕所必须达到无蝇、无蛆、无臭、粪便无害化处理的“四无”标准。今年,要全面完成600个沼气池建设任务,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%以上;2010年,争取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%以上。
三、具体要求
1、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我镇新农村建设中一项全局性、突破性的工作。各村要将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主要领导亲自挂帅,形成以村两委为主导,以农民为主体,齐抓共管,密切协同的工作格局。主要领导要下大决心,花大力气,保障这项工作形成足够声势,顺利开展。要层层分解目标任务,建立目标考核体系,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。
2、深入宣传,营造氛围。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,关键在领导,基础在群众。各村要广泛宣传发动,切实将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,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环境治理,全党动员,全民发动,开展一场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和行动计划,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从正反两方面多角度的进行宣传,形成家喻户晓,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。
3、加大投入,保障经费。各村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,在群众投工投劳的基础上,加大公共财政投入,保证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运行的必要经费。同时,要积极鼓励和号召民营企业及其它社会各界支持整治工作的开展,共同建设一个环境整洁、优美、舒适的农村家园。
4、健全机制,巩固提高。要不断完善农村基础卫生设施,基本形成城乡环卫一体化框架,着重对农村增量垃圾实行监管,防止农村“脏、乱、差”现象反弹。各村要通过村规民约等形式,规范垃圾收集、堆放、清运管理,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保洁习惯,禁止随意倾倒垃圾、乱堆乱放杂物,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。
5、加强督查,注重实效。要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列为重点督查项目,镇党政办要组织力量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,每季度评比一次,年终全面考核验收。对于完成任务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;对于推诿扯皮,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,予以通报批评。各村要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,一起落实,强化工作措施,狠抓目标落实,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取得实效。
附件:1、大王镇××村公共卫生管理制度
2、大王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村考核标准
大王镇人民政府
二00八年四月二十日
大王镇××村公共卫生管理制度
(供各村参考)
为加强两个文明建设,进一步美化村内环境,搞好村内卫生,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,经村委会及村民代表会议起草表决,制定本制度:
1、经常保持街道干净卫生,是每个村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。
2、不准在大街、小巷上长期堆放垃圾、粪土、柴草等杂物。
3、大街上禁止晒粮、碾场、放置棍棒、石头等障碍物。
4、各盖房户的物料(包括:砖、沙、石子、泥等)要在房屋竣工后及时清理干净。
5、平时不得将污水、洗衣水等随意排放到户外路面上。
6、自家门前的排水路沟,要及时清理干净,保证畅通。
7、经常打扫门前地面,不生杂草,保持清洁、美观。
8、临街门面房前的坡道不得占压路面,砌筑路沟的宽度、深度,要在施工前报村委会审批。
9、凡门前卫生不达标,经劝告、指正两次以上不改正的,取消其村内各项模范评选资格;是村民小组长或村民代表的,取消其小组长或代表资格和各项福利待遇。
10、凡街道卫生不达标,经监督员责令其改正,两次以上无行动的,罚款5元,并记录在案,取消其要求村委会为其办理孩子入托、上学、转学、升学、就医、汇款、贷款、婚姻、户口证明材料等一切手续的权力,直至补交五倍罚款并改正后,方可办理。
11、该规定由村内道路维护管理员常年监督执行,各位村民要积极配合。
12、本规定在实施过程中,村委会可根据情况适时修改,制定相关配套措施。
本制度由村民委员会全体村民代表表决通过,于 年 月 日起实施。
本规定由村委会负责解释。